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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车船税缴纳常见问题有哪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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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海口车船税缴纳常见问题有哪些

1、首先,有些车辆是在月底购买的;我们应该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?车船税如何计算缴纳?答: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在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经营权的月份,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月份为准。

2、例如,如果车辆的发票日期为2012年12月28日,车辆登记日期为2013年1月5日,则车辆的纳税义务将发生在2012年12月;购买新车船,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月起,按月计算购买年度应纳税额。

3、应纳税额是年度应纳税额除以应纳税月份的12倍;车船税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缴纳。

4、例1:纳税人2012年12月28日购买1.6升汽车,取得当日开具的发票,2012年该车应缴纳车船税30元(360÷12×1),应于2012年12月31日前缴纳;逾期不缴纳的,自2013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万分之五。

5、例2:纳税人于2012年2月10日购买1.0升排气汽车并取得当日发票,车辆登记日期为2012年3月5日,该车辆的纳税义务发生在2012年2月,该车辆2012年应缴纳车船税为165元(180/12× 11二、在我市注册的车辆异地购买交通强制保险,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,我还需要在我市缴纳车船税吗?答:在一个纳税年度内,如果纳税人由车辆未登记地的保险代理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,并能提供有效的完税证明,则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机动车车船税;所以,如果车辆已经在异地全额征收缴纳了车船税,在我市就不用再缴纳了。

6、三;同一纳税年度,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辆、船舶发生转移,怎么办?答:在同一纳税年度内,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办理过户、转移的,不再补税或退税。

7、四;完税车辆、船舶被盗、报废或灭失如何处理?回答;在一个纳税年度内,已纳税的车船被盗、报废或者灭失的,纳税人可以持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,向纳税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从被盗、报废或者灭失当月起至纳税年度终了止的退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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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

三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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