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礼让行人如何处罚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: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;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应当停车让行;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,遇行人横过道路,应当避让。
(1)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,记3分,罚款50元;
(2)机动车经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没礼让行人的,记3分,罚款50元;
(3)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、行人先行的,记3分,罚款100元。
(4)因未礼让行人造成交通事故的,记3分,罚款200元。
对于在灯控路口不礼让行人还非法鸣笛的,一般交警会采用移动电子拍摄设备,一旦捉到违章违法行为,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,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,并以短信方式通知用户进行处理。车辆违章信息一般3——7天可以收到信息或在网上查到,若是有什么问题可以及时复议。
礼让行人拍照主要分为3类:
1.通过电子眼进行自动抓拍。在市区主要道路出入口安装不礼让行人拍照系统,通过相机监控,遇到不礼让行人的情况会留取视频为证,事后3-10个工作日后会以违章短信通知用户。
2.交警通过观看监控视频抓拍,交警会不定期不定向抽检,若是发现存在不礼让行为,会保留相关数据。
3.人民群众可通过手机照相功能,将违法违章行为上传到交警系统,让相关部门进行审查。